一、我的狡辩与我的滥用职权
一直到现在为止,某人还在说我狡辩与滥用职权,他们的理由很充份,他们说我一开始没有关闭帖子——甚至还貌似很高兴地跟了一帖,后来才关的。所以,我“不想让这个帖子出现在化龙巷”的说法站不住脚。
不知道大家可记得这样一句话:“本人(或本国、本公司)保留采取某某措施的权利。”——我的意思很明显,我第一眼看到的时候没有删除或关闭,不等于我永远放弃删除或关闭的权利。惟一可以指责的是,这样做是否涉及以权谋私。阿高说过,如果我是一个普通网友,也可以要求删除这个帖子,但是普通网友不能亲自动手。那么,是否意味着我现在应该恢复显示帖子内容,然后给阿高留言,要求阿高在收到留言后第一时间必须删除,如果没有做到,我就正式起诉网站侵权。如果这样做了,我不知道管理员或版主有没有意见。
我不知道这两个人有多少公心与私心,我也不知道他们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是什么样的胸襟开阔。我只知道,我没有这么大的心胸去任人侵害。
从5月4号到5月7号,我在QQ里连续三天申明:这帖我不想发在化龙巷。由于这是跟微澜私聊的内容,我不想公布于众。微澜是如何地一次次要求我发帖,我也不想细数天下。微澜要我发帖的本意是什么,在我的QQ上有记录,只是我不想公布。事实上,微澜最终采用的是小女子的撒娇手断,说“你删一次我发一次,看谁时间多”。这种情况下,我的帖子才被发到了本论坛。
那么,我开始没删,后才来删,难道能说明我有见不得人的居心?难道,我第一眼看到就立即删除就会让你们心悦诚服?事实上,我第一眼看到时没有删除,反而跟帖表示赞同,只是为了给微澜留一点面子。我不想、也没必要跟一个女孩斤斤计较。但是这样做不等于我永远放弃维护权益的权力。
后来我关闭帖子的直接原因是某人的“哈哈”跟帖,而根本原因是我早就不希望我的帖子被发在这个论坛。所以,一直到现在,我都不承认我删帖的原因是“哈哈”二字帖。我由最初的不同意发表到后来的默许发表再到后来的动手删除,是我自己从正确到犯错再到回归正确的历程,难道我回归正确的做法必须接受你们的指责,而坚持错误却是你你想看的结果吗?
到现在为止,微澜的博客上还放着我的文章,论坛的《征文大赛投稿索引汇总贴》里也有该文章的链接。说实话,如果我愿意滥用职权,我是有权删除别人博客上的文章的、也有权修改论坛上的这个帖子。只是到现在为止我依然不高兴和女孩斤斤计较。但是如果还有人说我在狡辩,我还会继续主张我的权益——文章是我写的,我有权决定它出现在哪个网站、不出现在哪个网站。
在我的主页上有醒目的版权声明:“其它网站转载请注明转自www.Eachfun.com,传统媒体未经同意严禁转载!”微澜的转载早就违反了这个声明。那么,如果现在再补充“转自某某网”是否意味着不侵权呢?错!在作者已经要求删除的情况下,即使你注明出处依然是侵权。不要怪我把这事闹得太大。是你们的“公心”完全打击了我仅有的“私心”。
看到这些文字的人,依然可以说我在狡辩。那我就拿出我钻牛角尖的水平狡辩到底。我现在就恢复帖子的显示,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员要求删除此帖。请网站管理员为我争取权益。本人已经删除了在“一级棒”上存在了5年的文章http://www.eachfun.com/Article/Article42.htm,请见者自重。
附带申明:《我的第N次初恋》的确是恶搞作品,虽然里面写的内容完全真实,但是写作意图却是恶搞。本人在此向大家道歉。
二、写文章与读文章的境界
听说有些音乐会因为观众鼓掌而罢演,听说有些舞台剧因为观众手机频频响起而恼怒。……当发生这些事的时候,所有人都会众口一辞地指责观众。然而,当你就是观众之一、而且参与了鼓掌和打手机时,你是否一样会自我指责?
写文章与读文章也是。
本人写过许多文章,其中有很多很多是随便写写,也是让大家随便看看的。有个别是花了点心血去写的,就不希望读者随便看看。
《淡如茉莉》这篇文章,本人不敢说它有多高的文学价值,但是其中大段的抒情描写、景物描写、人物描写是有很高的境界的。特别是我昨天还引用了其中一段,那一段内容,叫我今天来写都未必写得出来。整篇文章的文学价值——个人认为——一点不亚于那些在报刊上发表过的文章。——事实上我在大学期间也在报刊上发表过几篇拙作,只是工作以后再也没有投过稿。
可是看客在读了以后又给予了什么反应?
是的,我的文章没有必要焚香沫浴去拜读,但是请在读的时候、以及读完以后学会对作者应有的尊重。这篇文章从写作到现在已经整整5年了,从我刚开始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到现在已经整整8年了。8年以来,网络经过了天翻地覆的变化。8年前只有极少数人能上网,而且没有游戏等娱乐,当时的人都能够静下心来品味他人的悲愁喜乐;8年后,现在只要是个人就可以上网,“我顶”、“UP”这样的文章占据了绝大多数空间。于是,愿不愿意把我的文章送到这样的地方来供人阅读,我自然有我自己的想法。
我的一级棒网站一年到头就那几个固定的读者,他们都能够、都愿意细读我的心情文章。这是我一直感到欣慰的。一级棒网站上也有许多属于技术类、杂文类的文章,无论是散文、杂文、还是技术论文,都有属于它们的读者来阅读。
去年有人在《夜宴》上笑场,被冯小刚骂了,观众还不服气,觉得自己是花钱来看电影的,难道还不准我笑么?是啊,那些听音乐会的人呢?他们会不会说“我花钱来听音乐会的,难道还不准我鼓掌么?”
我无权叫你不要笑,但是我有权删除自己的文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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