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香门第开在我单位门口,是件好事。像我这样的半文盲,也可以时不时地去装一回读书人。这不,今天吃饭之余,我路过书香门第门口,又走了进去。
这书店定位不错,除了在一个小角落摆点铅笔橡皮(因为它开在学校对面)以外,店内一眼望去尽是历史读物。什么通史、断代史啦,什么古典小说、诗词歌赋啦,还有历史人物传记、历史演义啦,还有现代人著写的历史读物比如《易中天品三国》和《明朝那些事儿》之类。总之它卖的书要带上个“史”字。
这一类图书总是招人喜欢一些,不管是在嘈杂的车站码头、还是在宁静的树林花丛,不管是卧塌求见周公、还是如厕驱赶大使,手棒一本带古的书总是更容易达到忘我的境界。这些图书读过未必记住、记住未必多长知识,吹牛的时候偶尔喷出一句典故来,足以在兄弟们中间牛B一阵子。
我抬脚进店门时,迎面看到的就是个长年有效的招聘启事,说本店招营业员一名。这店也真奇特,每次路过,总可以看到陌生的营业员,感觉这个店经常换人。不过这营盘倒真是铁打的,好几年了一直开在这儿。
书店里面还是老格局,推荐书码放在中间的台上,四周书架上则摆满了五元书、十元书这类的便宜书,连营业员的工作台上也堆满了书,感觉营业员像是被埋在书堆里似的。书店很有氛围,总是播放着轻音乐,音量很低,不影响握卷沉思,却可以增加漫步书丛的轻松感。营业员虽几易其人,未必都是美女,却都是好读书的,要么整理书本,要么亲自品读。走在这里面,真有一种陡然成长为文化人的自豪感。
在书丛中挤来挤去,随便拿几本翻翻,看中了两本便宜书。想想兜里的钱,便拿了来结账。
我把两本书一起给了营业员,她双手接过去,然后就开始在销售记录本上抄写书名。我拿出一张百元钞丢在桌子上,然后便随手翻阅那些堆在她面前的书本。看了几个字,那营业员用双手食指与拇指共同捏着找我的零钱,平举着递给我。由于她面前堆着高高的书堆,而她又是坐着的,倒有些“举案齐眉”的样子,竟把我吓了一愣。
我连忙接了过来,慌乱间竟忘了也应该双手去接。
我接了钱,没有急着放回,而是学着她的样子,双手平举,问道:“你这个姿势,是老板要求的?”
她淡淡一笑,说:“是我自己习惯了。”
哦,原来如此,怪不得这几年来,老板从来没有要求前任营业员举案齐眉过。
营业员接着说道:“这也是一个礼节嘛。”
我忙说道:“对,这礼节不错。”
然后,我便拜别了此书店。
我身后那份长年有效的招聘启事,此后可以失效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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